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化學系徵聘專任教師【第二次公告】

() 職稱:助理教授()以上職級

() 名額:一名

() 需求專長:具化學相關領域博士學位及一年以上博士後或其他相關經驗(物理化學或化學教育專長為佳)

() 專任教師資格:

a. 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係指獲博士學位次月起算,未曾經教育部審查通過並取得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最近五年內須有三篇(為通訊作者或第一作者)發表於SCISSCI (其中至少一篇JCR Rank25%)或二篇於第一級TSSCITHCI等級之論文 (包含已經接受之論文,需檢附接受函)

b. 非初任教師,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 最近三年至少三篇論文(為通訊作者)SCISSCI (其中至少一篇JCR Rank25%)或於第一級TSSCITHCI等級之論文。

(2) 最近三年每年至少應主持一個科技部或中央部會之研究計畫。

() 不符合上述專任資格條件者,得視需要聘任為專案教師。

() 檢附資料:

1. 最高學歷成績單及學位證書影本、教師證書影本(若已具有教師資格者)

2. 履歷表(含個人基本資料、照片、學經歷、專長領域、學術活動、榮譽事項、近五年著作目錄、近五年內主持或參與之研究計畫)及自傳

3. 最具代表性學術著作影本三篇

4. 推薦函三封(應有一封出自博士學位之指導教授)

5. 可授課科目(含課程計畫書)及未來研究方向

6. 其他教學或研究之相關證明文件 

() 申請截止日期:109131日(以郵戳為憑,並請電話或e-mail賜知系辦朱小姐)

() 起聘日期:預計於10981日起聘

() 送件方式:

a. 履歷表請下載填寫後e-mailchem@cc2.ncue.edu.tw

b. 其他申請資料請再函寄【若需退回,請檢附回郵信封】

500彰化市進德路1號彰化師大化學系 洪義盛主任收

並請於應徵信封上註明「應徵教職」

() 聯絡人:(04)7232105 3505 朱育嫻小姐  傳真:(04)7211190

(十一) 備註:

1. 本校10843日通過「獎勵特殊優秀研究人才辦法」,本年度獲聘教師符合資格者,經本校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給予本薪以外之獎勵金。

2. 新聘教師須適用本校新進教師限期升等辦法及教師多元升等辦法相關規定。

3. 若以專案教師聘任之,則其權利義務悉遵照本校進用專案教師實施辦法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