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名資格:限本系大學二年級以上及碩士班學生,以休學方式保留其在學資格及當學年度即將畢業之學生(大四、碩四)、陸生、大學部延畢生無甄選資格。

貳、錄取名額:1名 

參、有關修習年限及學分數,依據本校師培中心規定辦理。

肆、報名方式:請於113年2月29日(四)16:00前將申請表及相關資料繳至系辦公室,逾期不受理。所繳資料中,「修習師培課程緣由說明書」須以「手寫方式」填寫,否則不受理。

伍、審查辦法:依據「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化學系師資培育生甄選原則」辦理。

陸、錄取:依據「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化學系師資培育生甄選原則」擇優錄取。得列備取若干名,備取生遞補時限至甄選次學期課程加退選結束前為止。